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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13日 浏览:
摘要: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工作部署和《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下午5: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提交申请。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报送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审查合格的予以盖章推荐,并于4月27日下午5:00前,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有关文件认真审核,尤其要对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把关,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实保证建设质量。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产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的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备案条件,统一纳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

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审查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咨询:51751585

市科技局申报咨询:66608803

省科技云平台技术支持:51751080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