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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28日 浏览:
摘要:

各街道、相关部门单位: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管委会社会事业部社会保障处,66604143)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要求,在起步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促进人民群众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为导向,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促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系统理念。结合起步区现实需求,整合资源优势,抓好顶层设计,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精准施策。细化工作措施,注重按需设岗,在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方面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精细化服务,实施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

3.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工作实际,坚持效率公平结合,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

二、安置人数

(一)安置总数。“十四五”期间,在起步区安置不低于393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不低于36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不低于330个。

(二)年度计划。2022年起步区计划安排公益性岗位131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2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10个。在不低于区里下达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各街道可适当增加岗位规模。(2022年各街道岗位计划分配表详见附件)

三、安置岗位

(一)安置范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起步区户籍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起步区居民中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以下统称“六类”群体)。

(二)岗位类别。总体上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在统筹整合现有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各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三)岗位待遇。

1.补贴标准。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济南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岗岗位补贴原则上不超过800元/人·月,具体补贴金额由管委会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人申请审核确定;城镇公益岗岗位补贴在不低于济南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可结合起步区实际适当提高(具体标准根据相关政策等确定)。

2.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具体以省市文件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3.保险保障。起步区管委会统一为在岗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政策衔接。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新老岗位和在岗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1号)要求,对原有在岗人员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统一纳入到新的安置范围,不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可执行原协议期或待遇期限及标准,到协议期或待遇期满终止。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的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

四、组织实施

(一)区级统筹,分类指导。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工作,按照部门职能,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负责对各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进行分类指导;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单位深挖岗位资源,负责对各街道岗位设置和计划安排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筹集、划拨等工作。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在管委会统一指导下,由各街办负责管理,具体组织实施,村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精准摸排,建立清单。各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六类”群体集中摸排工作,对照安置范围摸清底数和实际情况,根据摸底人员的困难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等条件进行排序,形成“人员清单”和“岗位清单”,建立供需资源数据库,确保扩容提质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三)规范流程,有序上岗。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组织上岗等环节,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结合任务目标和日常工作实际,各街道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

(四)实名管理,动态调整。依托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安置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的动态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五、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所需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扣除上级补助后全额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强对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经费保障,鼓励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总负责、街办抓落实、村(社区)参与管理”的工作责任机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制度设计,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资金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舆论宣传,形成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劳动致富深入人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拓宽岗位开发渠道。各级各部门单位用于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园林绿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投入的项目,要重点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优先开发岗位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就业。

(三)加强督导落实。把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列入管委会对街道的重点考核事项,强化对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岗位设置、人员管理的督导监管,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

提质各街道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附件1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国祥  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孟克非  管委会主任助理、综合执法部部长

成  员:郭宝银  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  方  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

陶军奇  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财政局局长

郑兆宇  建设管理部副部长、交通水务园林处处长

焦方振  经济发展部农业农村处(乡村振兴办公

室)处长(主任)

郭春利  社会事业部文旅教体处处长

付延文  社会事业部民政卫健处(退役军人服务

中心)处长(主任)

王雪峰  社会事业部社会保障处处长

杨国庆  综合执法部城市管理处(综合行政执法

处)处长

李兆喜  综合执法部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道汶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玉喜  建设管理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处副处长

李智魁  大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光明  崔寨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秀亮  孙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金峰  太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障处,王雪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职务调整或变动,由接任其职务者自然替补。


附件2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乡公益性岗位

扩容提质各街道岗位计划分配表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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