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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浏览:
摘要: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1〕4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创业创新载体均可申报。2020年及之前被认定为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需申请复核,未申请者,基地称号到期自动撤销。

二、申报方式

本次各单位申报和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工作,将通过“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进行。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http://119.164.252.89:8085/jzxmsb/login),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注册登录、数据录入、资料上传等工作。

请各区县对申报基地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查,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初步审核工作并上传正式推荐文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数据录入和资料上传: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9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区县网上初审和推荐文件上传日期: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26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需根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和信息录入说明”(见附件2、3)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并准备所要求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具体按照系统指引提供),无法出具年度或专项审计报告的,需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A000000表、A101010表扫描件(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无法出具上述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可出具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申报单位上传的资料统一采用“申报单位简称+主要内容”作为文件名(例如:****公司上传的资料为法人证书,文件名就是“****法人证书.pdf”。每个上传栏只允许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

(二)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要上传带汇总表的正式推荐文件(汇总表从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文件上传)。

五、其他事项

如在系统填报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曹敏、刘筱   联系电话:0531-51705744,51705752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

      2.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

     3.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信息录入说明.doc

     4.济南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