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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浏览:
摘要: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工作,严格落实工企业函〔2023〕99号)和省厅通知要求,按照文件要求搞好宣传,充分动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积极组织有关中小企业参与“揭榜”,并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并积极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服务支持,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提供检验检测等服务,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2、请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企业函〔2023〕99号文件和省厅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中小企业“揭榜”。230项大企业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已向社会发布(详见附件3),179项不同意公开的需求发送至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4)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5),加盖企业印章,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4、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4)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5),加盖企业印章,并提供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大企业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按照工作文件管理,不通过互联网发布。

5.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形成《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6),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打印盖章的《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于2023年82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及“揭榜”不公开需求的《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发送至sjjhxxhwzxb@jn.shandong.cn。

联系人及方式:李 丽,51705744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企业函〔2023〕99号).docx

      3.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docx

         4.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doc

       5.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doc

       6.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汇总表.xls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