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信息:
确认
关于启动2023年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浏览:
摘要: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工赋泉城”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济政字〔2023〕34号),有序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实现以数字化转型诊断引领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我局现启动2023年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对象

在济南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各区县被诊断企业名单由区县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备案服务商对企业进行动员后确定。

二、诊断工作步骤

(一)服务商遴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征集遴选工作,服务商自主提交申请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发布服务商入库名单。(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二)开展供需对接。区县工信主管部门以召开宣讲动员会等方式,组织入库服务商与辖区内企业进行供需对接。服务商与被诊断企业签订诊断合同后,双方共同向被诊断企业所在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区县提报的备案情况,结合全市年度工作任务和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确定被诊断企业名单。(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三)实施企业诊断。服务商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全市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要求,组建若干诊断工作组,对被诊断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免费诊断,形成诊断报告。项目完成后,被诊断企业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开展过程监督。市、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商诊断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服务商应对整改意见立即予以落实。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免费诊断,通过召开宣讲动员会等方式,组织入库服务商与企业进行供需对接,并于9月30日前将备案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网络处邮箱sgxjwlc@jn.shandong.cn。

2.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降本、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主动联系所属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参与诊断工作,积极配合服务商进行现场诊断,以诊断报告为指引接续实施数字化转型,并如实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多项财政扶持资金对数字化转型予以全面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秀、张沛  51702610/18615589909


附件: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指南(暂行).doc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5日

关于启动2023年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的通知.pdf